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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法治化——市数据局举办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宣贯培训会
【信息发布时间:2025-07-17 13:51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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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南京市数据局】
为贯彻落实8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,做好政策解读与实施准备工作,7月10日,省数据局组织开展全省宣贯培训会。我市通过视频方式设立分会场,全市12个区、60余家市级部门的首席数据官,共计90余人参加培训。
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的行政法规,对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。此次培训旨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标准化、规范化、高效化,助力政务数据共享迈向“依法推进”的新阶段。
培训会上,省数据局领导对落实《条例》提出具体要求,并介绍我省配套工作安排,要求各地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健全数据共享机制,提升政务服务效能。国办电子政务办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制定背景及下一步工作考虑,对《条例》44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,包括适用范围、目录管理、共享使用、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。针对各部门普遍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,特别强调“谁管理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原则,既要守住安全底线,又要避免以安全为由阻碍数据正常流通,明确职责边界,打消各部门在数据共享中的安全顾虑。
此次培训“干货满满”,既有政策高度,又有实践深度,重点突出、针对性强,有效促进参会人员对《条例》的理解与把握,解决工作中的困惑和疑虑,进一步强化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责任意识,为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,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支撑。
下一步,市数据局将按照国家及省数据局要求,发挥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统筹协调、指导监督作用,做好后续政务数据目录编制、数据供需对接、数据合规利用等各项工作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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